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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几年能办监外执行(判了刑可以监外执行要交多少钱)

摘要: 贩卖毒品罪判刑几年可以监外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罪如果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是可以进行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有:有严重疾病需要...

贩卖毒品罪判刑几年可以监外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罪如果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是可以进行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有: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判刑后能监外执行吗

在我国对于不宜收监的罪犯,如有特殊原因,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这是法治社会的进步。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 刑事诉讼法 》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 判处无期徒刑 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判三年可以监外执行吗?

可以。监外执行全称应该叫暂予监外执行,它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应当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根据《刑诉法》有关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

可以。监外执行分为3种情况:1、被判处“管制”处罚的罪犯,不收监,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2、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监外执行。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核准可以假释。就是余刑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判刑1一3年可以监外执行

法律主观:

是的。监外执行的全称应当称为临时监外执行,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决定暂时不接受监狱或者改为临时监外服刑的刑罚执行制度。但是,被判处死刑或者缓刑的罪犯,将被监禁。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临时监外执行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司法机关审查批准。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应当在刑期内计算。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时,刑期不满的,继续监外执行;刑期满的,应当及时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时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临时监外执行。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几年内可以判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方式,它是指由于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因此能按照法律规定,在监外来执行刑罚。那么,监外执行最多可以几年?《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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